根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(国令 第736号)和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(环境保护部令 第24号),现将东方晶源微电子科技(北京)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


东方晶源(2025年度)

东方晶源废水、噪声监测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.pdf

东方晶源废水、噪声监测报告 2025年第二季度.pdf